“This night, no dawn…,” FP writer W.L. Lai ruminates and asks, “What was it that took these young people to the street on a day when they could have been drinking, eating and fun-making?”
這一夜,看不到黎明 / 黎偉亮
猴年初一夜,看著電視螢幕到天明。
晚上十時,食環署職員驅趕砵蘭街無牌小販,人群起哄,防暴警察接報到場實施人群管制,「本土人民前線」號召抵抗,警棍、胡椒噴霧齊施下,大部份為年輕人的示威者被迫出亞皆老街,四處流竄,山東街、彌敦道、西洋菜街南、花園街、豉油街、登打士街衝突四起,仗著人數優勢人群縱火、投擲磚頭雜物,持木棍還擊持續到天明,受傷市民、警員、記者逾一百二十人,六十多人被捕。
熟悉的畫面,只是未曾在本港新聞中出現,卻無半點意外或震驚的感覺。
政黨、記協、特首忙不迭譴責暴民,政務司長又說不容為暴行找尋任何藉口;無牌擺賣當然違法,毀壞公物、襲警、拘捕更是嚴重刑事罪行,不禁問:一個小小新進政治組織何來這樣的號召力與組織力?年輕人新春假期為何不吃喝玩樂卻願身陷險地?對執法者的怨懟從何而來?難道,這些暴民是橫空出世的?我相信,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仇恨。現屆政府上台三年半,民間抗爭不絕,令一個先進文明的城市變了另一個模樣,效率之高舉世無雙,反高鐵、反三跑、反雙非、反水貨客、反國教、反「偽」政改,促成「雨傘運動」,民間組織如雨後春筍;政改遭否決後,繼續倒行逆施,強推網絡廿三條、干擾各大學校委會運作、繞過立法會工務小組強推高鐵超支撥款、「銅鑼灣書局」事件之搪責…. 。示威無日無之,惟有以警力鎮壓。
自金鐘發射第一枚催淚彈依始,今日情況早成定局。八十七枚催淚彈、伸縮警棍、胡椒噴霧、盾牌 — 在不對等武力下,當日的示威者只能負隅頑抗,或倉惶逃走,或束手就擒,運動最後清場告終。然而各次示威衝突後濫捕濫告不絕,對被捕者施以不合法暴力情景記憶猶新,對警方的投訴卻如石沉大海,所謂「鷹派」警務署長退休後隨即受勛,如此這般,對政府及執法者的仇恨種子早已撒滿一地。無疑,前線執法者只是奉命行事,深遠原因自是社會上的種種不公義 — 議會的建制多數暴力,無民意基礎的功能組別議員盤踞,配合政府向大財團、地產商及紅色資本家全面傾斜的政策,社會資源分配嚴重不均,強積金對沖在商界反對下取消無望,全民退保遙遙無期,公營房屋數字嚴重滯後,經濟效率不明卻超支成慣例的大型基建工程卻不斷上馬,區議會掌握的資源永遠用不得其所,難惠及普羅大眾。社會愈趨腐敗,民怨日深,終分裂為兩個極端,這邊廂觥籌交錯歌舞昇平,那邊廂頂無片瓦三餐不繼,年輕人上游無望,前路茫茫,絕望不滿情緒蘊釀,怨恨自然深埋心中,只在等待一個爆發點而已。
歴史昭昭自明,當執法機關成為專政工具,當所謂穩定要靠嚴刑峻法來維持,當群眾可輕易被煽動,當年輕人願意犧牲自身利益、前途甚至性命來對抗一個政權的時候,真正的動盪社會終於形成。人非浮蝣,對某些人來說,生命裏總有一層比單純生存更高遠的意義。
此後,是抗爭力量偃旗息鼓、萬馬齊瘖,或是在下次衝突中玉石俱焚,不敢想下去。
2016.02.14